申請與媒合
國外引進和國內承接外籍看護,有什麼差別?
國外引進是從海外招募人選來台,國內承接則是聘僱已在台灣、依法可轉換雇主的移工;兩者在人選來源、程序與等待時間上不同。
最大的差別不是「哪一種比較好」,而是人現在在哪裡,以及她目前的法律狀態是什麼。
國外引進,是從海外招募符合資格的人選來台工作。雇主取得相應招募資格後,還要經過來源國招募、文件、簽證與入境等程序。優點是人選來源可以從海外重新媒合,但等待時間會受到跨國程序影響。
國內承接則是尋找已經在台灣,而且依法處於可轉換、期滿轉換或其他可以接續聘僱狀態的移工。勞動力發展署目前把常見方式區分為「合意轉換」與「到期轉換」:前者包括移工已與原雇主終止聘僱等待轉換,或在聘僱期間由原雇主、移工與新雇主協議接續;後者則是移工仍與原雇主維持聘僱關係,等聘期屆滿後轉由新雇主聘僱。
國內承接的好處是人已經在台灣,不需要再走完整海外入境流程;但「人在台灣」不代表可以私下直接來上班。新雇主仍須具備聘僱資格,並依轉換與接續聘僱程序辦理。
實際選擇時,應同時看家庭需求、人選是否合適、語言與照護經驗、可轉換日期及行政進度。只用「國內一定比較快」或「海外一定比較好挑」來判斷,都太簡化。
你的家庭情況可能和上面的例子不同
提出實際需求資料依據
- 勞動力發展署「在臺接續/轉換外國人」專區,更新日期 2026-09-03
- 外國人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
資料核對日:2026-09-04
